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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

  原题:

  宋国权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

 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

  10月21日上午,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。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宋国权主持会议并讲话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汪卫东,市委副书记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郭强,市领导钱岩松、韦弋、马军、赵兵让、李同柱、孔向阳,市政府秘书长罗平,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。

 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审议了《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(草案)》《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(草案)》,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。

  会议指出,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攻坚战,也是一场持久战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,尊重原生态、不搞大开发,高标准建设环巢湖十大湿地,用法治手段保护环巢湖湿地。

  会议强调,轨道交通反映了城市能级,是民生工程、城市窗口,要规范轨道交通规划、建设、运营安全、综合开发利用、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,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、可靠、便捷、舒适、经济的出行服务,在引领和支撑城市发展、缓解交通拥堵、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。

  会议指出,近年来,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,重点领域立法卓有成效。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,立足全局和长远来谋划推进我市立法工作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,更好服务合肥发展。

  会议强调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、各方面,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,对照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,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,找差距、抓落实,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(宗合 孟祥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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