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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“顺风车”载客1天不超4次 分摊金额要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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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“顺风车”载客1天不超4次 分摊金额要发布

新安晚报 安徽网(www.ahwang.cn)讯 昨天,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(暂行)》公布,与征求意见稿相比,意见保留了“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”的条款,同时对合乘平台应的义务做出更严格的规定

一天载客不超4次

《指导意见》称,私人小客车合乘也就是拼车、顺风车,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出行信息,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、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。合乘平台则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,整合供需信息,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企业法人。

意见说,合肥市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。但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,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,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。另外,意见表示,合乘服务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,这与征求意见稿完全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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